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 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浦东新区范围以外)开展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及相关管理、服务等活动,参照适用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