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第二条 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除乡、村庄规划区外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筑的拆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