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八章 社会环境建设
第五十四条
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八章 社会环境建设 第五十四条 本市创新科学普及理念和模式,向公众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
鼓励各类创新主体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或者展览场所,开展科学普及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学普及活动,提高青少年创新意识和科学素养。
鼓励各类创新主体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或者展览场所,开展科学普及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学普及活动,提高青少年创新意识和科学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