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八章 社会环境建设

第五十条

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八章 社会环境建设 第五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宣传科技创新先进事迹,推动创新文化、创新精神、创新价值融入城市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