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条例使用世界博览会标志的行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