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八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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