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六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