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律 发布日期:1999-08-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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