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登记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登记或者超过法定时限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 发布日期:1999-08-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