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03-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