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九条 乡镇企业应当依法合理开发和使用自然资源。
乡镇企业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实行正规作业,防止资源浪费,严禁破坏资源。
乡镇企业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实行正规作业,防止资源浪费,严禁破坏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