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