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四章 义务和纪律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四章 义务和纪律 第二十八条 人民武装警察遇有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及时救助。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6-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