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
收取仲裁费用的办法,应当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准。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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