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章 仲裁程序 ·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六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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