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八章 保障条件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八章 保障条件 第八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居住社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用于居民日常健身的配套体育场地设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6-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