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六章 体育组织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六章 体育组织 第六十八条 国家鼓励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健身组织等各类自治性体育组织。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