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