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七十八条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失效。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