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章 保险合同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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