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关于财务、劳动工资和物价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接受财政、审计、劳动工资和物价等机关的监督。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