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企业有权依照国务院规定支配使用留用资金。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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