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章 外国人停留居留 · 第一节 停留居留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章 外国人停留居留 第一节 停留居留 第三十九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法律 发布日期:2012-06-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