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章 犯罪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