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二十一条 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 发布日期:197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