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