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