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台湾同胞以其设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的,可以比照适用本实施细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