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章 接管和终止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章 接管和终止 第七十二条 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8-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