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九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九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8-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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