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商业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对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8-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