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六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