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外开放的港口、机场、车站、关口(下称国境口岸)和停留在这些处所的国际航行的船舶、飞机和车辆(下称交通工具)。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