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五章 国家安全保障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五章 国家安全保障 第七十二条 承担国家安全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国家安全物资进行收储、保管和维护,定期调整更换,保证储备物资的使用效能和安全。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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