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三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三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