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四章 国家安全制度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四章 国家安全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八条 国家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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