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第六条 奏唱国歌,应当按照本法附件所载国歌的歌词和曲谱,不得采取有损国歌尊严的奏唱形式。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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