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 第六十二条 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崇。
国家建立军人功勋荣誉表彰制度。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依照法律规定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
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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