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七章 国防教育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七章 国防教育 第四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