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七章 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 · 第二节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没收、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七章 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 第二节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没收、 第五十条 外国可以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协助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协助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的,请求书及所附材料应当根据需要载明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协助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的,请求书及所附材料应当根据需要载明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