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法所称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移管被判刑人条约或者载有刑事司法协助、移管被判刑人条款的其他条约。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