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六章 健康促进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六章 健康促进 第七十六条 国家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健康工作计划,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国家推动长期护理保障工作,鼓励发展长期护理保险。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