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七章 资金保障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七章 资金保障 第八十三条 国家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职工互助医疗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国家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
国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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