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第三章 活动规范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第三章 活动规范 第二十四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应当执行中国统一的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