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