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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