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四章 投资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四章 投资管理 第三十三条 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接受经营者集中审查。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3-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