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章 投资促进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章 投资促进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便利、高效、透明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和公布外商投资指引,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和便利。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和公布外商投资指引,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