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客户开立外汇账户,并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