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击报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