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击报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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