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第五节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五节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八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逐步减少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
国家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出口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部法条